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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测数据怎样体现权威性

2014-8-6 9:06:58      点击:

     某地环保部门近日通过发放调查表,对重点企业、社区公众、监测技术部门、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等进行了问卷调查。结果表明,有34.3%的调查对象认为当前的环境监测数据正确,50.1%认为比较正确,6.3%认为不太正确,7.2%没有作出明确的判断。

   由此看来,社会各界对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还是认可的。然而近年来,为何屡屡出现公众实际感受与监测数据存在显著差异?笔者认为,原因如下: 

     一是点位的空间性。环境监测数据要通过具体的监测点位或断面的监测来获取。点位选择必须符合技术规范,如国控水质断面必须设置在主要水系的干流、年径流量在5亿立方米以上的重要一、二级支流上,而且必须避开直接的污染源。这导致监测点位基本设置在大江大河大湖上,难以做到区域的全覆盖,特别是在离我们身边最近的河流上。  

     二是指标的有限性。现在监测指标还是一般的常规指标,如空气环境质量主要监测PM10、SO2和NO2。新标准实施后,增加了O3、CO和PM2.5新3项。水环境质量监测中也没有测到109项全指标。同时,对固体废物、生态、生物等都没有开展全面系统的监测,难以做到要素、指标的有效覆盖,只能对重要监测指标进行监测监控。

   三是时间的间隙性。虽然已经建设了大量的水质、空气自动监测站,但大部分监测还是以手工、实验室分析为主,不可能做到所谓的连续实时监测,存在一定的时间空隙。

   四是影响的滞后性。从点位样品采样到监测数据、分析报告出炉,需要经过几小时,甚至几天时间,因此实际样品和最后的数据存在一定的时间差。特别是突发性污染事故,有些数据稍纵即逝,有些数据与实际变化差异很大,可能不能确切地反映实际情况。

   笔者建议,应在确保监测数据不受外部干预影响的前提下,进一步优化点位资源,完善监测要素网络,改进自动监测手段,强化监测数据质量管理,推行监测信息公开,让公众享有更多的环境知情权,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权威性。